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招生考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领招办〔2024〕2号)要求,为合理规划并高效实施我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过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专科毕业生有机会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丽荣 史元春
副组长:辛全洲 马 俊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巡察 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信息化技术中心、相关学院党政负责人。
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统筹、指导学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突发问题和情况。
(二)成立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辛全洲 马 俊
副组长:张发斌
成 员: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发布招生信息,组织考生报名,发放准考证,按照录取规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发放通知书。
(三)成立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小组
组 长:马 俊 辛全洲
副组长:马山刚 苏占海 安守森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含学历资格审查、命题组卷、考务组织、阅卷、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四)成立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史绍俊
成 员:巡查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监督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联系校纪律监察委员会解决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信访举报。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招生考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领招办〔2024〕2号)要求,为合理规划并高效实施我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护理学专业:80人,教学点设置在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收费标准按照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二)会计学专业:40人,教学点设置在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收费标准按照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三)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计划中各专业的20%用于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当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时,将该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整至普通招生计划使用。
(一)现就读于青海省省属普通高校的2025届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生源地为青海省、现就读于省外普通高校的2025届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二)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青海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或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青海省应征入伍,退役三年内的毕业生。(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已解除,修完普通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二)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高职专业报考范围要求,考生报名填写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一致;(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青海大学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青海大学2025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生承诺书;普通考生还须提供高职(专科) 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 兵还须提供高职(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军功授予证明、在校期间荣誉证明等材料。2.信息采集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现场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登录青海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考生个人信息。3.缴费
信息采集成功后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招生考试专项工作组办公《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次缴纳23元,综合科目按2科次收取,共计4科次,金额为每生92元。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七、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普通考生分专业按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护理学依次按照护理学基础、医学基础综合、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会计学依次按照会计学综合、高等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各科成绩均相同,根据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二)退役大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核,公共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专业科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科目考核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科目成绩、在校期间成绩和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试科目成绩排序规则参照普通考生录取规则);(三)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录取考生在得知自己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时,应第一时间联系我校予以说明,我校将按招生政策取消录取资格处理。若考生刻意隐瞒不能毕业情况,学校在入学资格审查发现后将做出取消学籍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青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学士学位。(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 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二)及时公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三)招生考试全部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四)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处理; 青海大学 2024年11月27日印发